申請需知

  1. 需先加入fun school並取得申請fun學編號,取得後即可申辦lila卡之相關事宜。
  2. 認領 lila卡費用 NT 50元。
    請至http://funschool.pixnet.net/blog/post/82936383 認領卡片,認領方式可洽各親子營主辦人或以郵寄方式。 
  3. 郵寄者請詳填聯絡方式便於寄送,匯款時請自行補上郵寄費用 nt 20元
     
  4. 面交請洽各大親子營主辦或留言fun school。
  5. 認領lila card表單填寫請先閱讀lila會員管理辦法後方可填寫認領,一經認領即視為同意lila會員管理辦法之所有條款。
  6. 卡片發放後歸申請本人所有,申請者請務必於卡片背面簽名。
  7. 卡片請妥善保管,若遺失補發需酌收工本費用 NT 50元。
  8. 本卡永久有效。

 

 

【使用規範

1、本卡片由Fun School提供,使用者之個人行為不代表Fun School及負責人之立場。

2、一旦您於【Fun School】註冊後,成為【Fun School】會員,即可申辦由Fun School發行之LiLa 卡,亦即表示您已同意接受【Fun School】之會員規範及所有注意事項之拘束,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。 

3、您同意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,您所登錄之資料事後有變更時,應隨時更新,如有任何虛假或冒用他人名義登錄,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
4、Fun School】依照隱私權政策保護所有會員的隱私,不管是申請帳號、個人資料或所儲存的網站資料,除了可能涉及違法、侵權、或違反使用條款、或經本人同意以外,【Fun School】不會任意監視、增刪、修改或關閉,或將個人資料內容交予第三者,包括特約之商家。

5、LiLa 卡發放後歸申請者本人所有,申請者請務必於卡片背面簽名,本卡僅限本人使用。

6、會員請自行妥善保管LiLa卡,若遺失補發,將酌收工本費用NT$50元整。

7、凡至特約商家消費時,請務必出示LiLa卡,始享有特約之優惠。

8、會員前往商家消費時,應遵守商家的營業規定。

9、Fun School僅提供簽訂之特約商家各項優惠訊息,不負責商家之各項品質,若會員發現特約商家有不良情事發生,可於Fun School網站上反應。

10、Fun School之會員,對於LiLa卡或Fun School 有任何問題,均可至網站反應。

11、特約商家之相關特約訊息,將公布於Fun School,並不定期更新。

12、Fun School保留隨時修改LILA會員服務使用規則的權利,修改後的【Fun School LiLa】會員服務使用條款將公佈在【Fun School】 網站上,您同意將自行主動閱讀,【Fun School】不另外個別通知使用者。

13、本同同意書所訂之任何會員條款之全部或部份無效時,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。

14、本同意書及本協議未約定之事項之解釋及適用,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及規章、慣例為依據處理。若有發生任何爭議,以台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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